申请
欢迎您加入
内蒙古企业财务管理协会


证书管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9:25点击量:700来源:本站整理
1.中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
考试合格的考生可根据各地官方公告要求进行办理和领取中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该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
证书领取准备资料:
1、合格成绩单,部分地区不需要成绩单,不过建议最好带上成绩单。
2、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部分地区不要求);
3、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外,还需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4、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各地要求尺寸、数量有差异);
5、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资料请以当地财政局公告为准。)
中级会计职称证书电子版样例,如图:
3.中级会计职称人员继续教育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指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4.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吊销情形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中级会计职称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中级会计职称证书,且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一)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邮箱:nmgqycwgl@163.com
电话:136-7485-5939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亮广场A座1906
版权所有:内蒙古企业财务管理协会
蒙ICP备2023001829号-1
网站建设:艾易网络


蒙公网安备 15010302000879号